从前,热爱法律理论的时候,见过奥维德的名言:
Bene qui latuit, bene vixit
郑戈先生初译作:小日子过得美不滋儿的人,必是无名之辈。给我印象很深。
后来发现这个版本似乎是译错了,公认确切的译法是“隐居者生活惬意”。但是,抛开谚语原文本身不谈,单是小日子过得美不滋儿的人,必是无名之辈这一句,滋味悠长,时不时就会想起它来。
人是否“应当幸福”?是否应当致力于生活的幸福?这个问题哲学家有截然相反的回答。比如尼采就认为,人生是苦役,应当致力于在痛苦中创造意义,建立英雄的成就。
晚饭后一直忙着干活,九羲做完作业在旁边读一本叫做《生辰的秘密》的书,根据一年中每一天的星座配合,逐日罗列每一天出生的人的性格特征的书。忽然翻到我的生日,按照书里的描述逐条采访我:
“你专注了解自我吗?”
“你会在人生不如意或者伤心失意的时候退回内心世界,尝试深入了解自我吗?”
“如果童年有难以忘记的悲剧或惨事,你会脱离现实、自我封闭吗?”
答到第三个问题的时候,我忽然想起来:“是的,我小的时候,有件事让我受到很深的伤害,可以说让我脱离现实了。”她问,是地震吗?我说不是,地震没让我受到伤害。
让我受伤害的是另外一件事。我给她简单地讲了一下,大约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,有一次,我的同班同学兼邻居,我一直把她们当作好朋友的两个女孩,忽然很恶毒地一起嘲笑我长得丑。九羲说:可是你不丑!我说:我知道。其实我当时心里明白是因为她们讨厌我的学习成绩好,所以骂我丑来出气。我回忆当年的感受,迅速地分析了一下当时的状况,认为使我受伤害的是,我对人一腔热情友好,希望与人做朋友,却只是因为成绩好而被厌恶,我的友好热情遭到恶意的回应,不是因为我的恶意或恶行,而是教导中所谓“学生最重要的”好处。这件事对我当时坚信的价值观产生了不小的冲击,使我退回内心,不再希望从旁人的赞美和善意中获得满足,而致力于自己在生活和环境中让心灵实现满足和享受。如果可以找到开端的话,30年前的这次伤害事故,就是我不从现实目标寻求认可、而致力于内心自我满足的开始。我接着跟九羲讲,比如我后来喜欢读书啊,画画啊,喜欢看山上的小草和湖边的大树啊,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。我只管自己享受周围的环境,好的东西,对别人的评价和态度看得轻,这也算是一种自我封闭吧。
于是我又想起那句话来了。致力于自我的幸福感,不追求实现英雄的成就、成为“著名”的什么,于是只好做无名之辈咯。这话实在有理。反之,不妨揣测那些努力成功的,必有其苦楚不自在的地方,多半不如咱们这么地“美不滋儿”?
有意思的是,享受的当时除了感激之外,自己其实不会注意到,引起注意的还是旁人的评价。记得几个美不滋儿的旁证:2001年前在广州,有位朋友时不时地请我吃饭,理由是她就喜欢看我吃东西,说那些饭店做的好菜,被我吃起来显得特别好吃。有一天她傍晚开车一百多公里带我去深圳,只为了带我尝尝某个招待所餐厅做的东江酿豆腐。然后深更半夜冒着大雾赶回广州。03年住怀柔,思白来做客,我买熟食铺子做的梅菜扣肉,配啤酒招待。思白说,看我吃喝的样子,让她觉得那个扣肉和啤酒特别的美味,后来再没吃到过那么好吃的扣肉。06年夏天,一位老师在我家大沙发里坐了半日,喝着我泡的茶,三次慨叹:太舒服了,太享受了,你这样可不好啊。这样有损福报,不利于修行啊。
享受这件事,无关乎对象是什么。世间万物皆有其价值,充分地与它交流,充分地体会到它的价值,就是最享受了。同样是咀嚼一口米饭,我更享受它的香味,同样的小日子,我就过得更美不滋儿的。
致于在苦大仇深中奋斗,致力于追求现实的宏伟目标的人,是不能理解、可能也不原谅的。
所以么,隐居者生活未必惬意,美不滋儿者却必定不著名。名言的误译,倒更贴我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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